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军医进修学院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研究中心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
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
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
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之一研究院
北京真空电子技术研究所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
华北光电技术研究所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北京系统工程研究所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信息控制研究所(航天710所)
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
海军装备研究院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
航天医学工程研究所
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
首都儿科研究所
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
防化研究院
中国一航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 北京市委党校
空军指挥学院
中国人民 *** 国防大学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化工分院
北京化工研究院
*** 艺术学院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建井研究分院
中国轻工总会环境保护研究所
装备指挥技术学院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装甲兵工程学院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中国人民 *** 军事科学院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防化指挥工程学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
中国农业科学院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中国人民 *** 防化研究院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人民 *** 军事医学科学院
中国艺术研究院
北京跟踪与通信技术研究所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之一研究院
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北京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中航一集团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
卫生部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第六二八研究所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开采研究分院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中科院金属研究所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
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
中国航空研究院626所
沈阳化工研究院
*** 辽宁省委党校
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中科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
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
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煤科院上海分院
上海化工研究院
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第二军医大学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
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航天八院)
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电信科学技术之一研究所(上海)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中国航空研究院640所
*** 上海市委党校
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中国航空研究院609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中科院南京天文仪器研制中心
3000~5000元/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研究院,成立于2015年,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工资在3000~5000元/月,具体还要看工作岗位,主要经营采矿与露天采矿、选矿、矿山建设、矿山安全、地下工程、节能工程设备及系统集成等。
安徽煤炭科学研究院是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直属的科研事业单位,一般行政级别为副厅级。
2012年安徽省科技厅任命邵德盛等三位同志任省煤炭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厅级单位任命处级干部),这三位副院长应该是副处级或者正处级。安徽省科技厅同时任命了其他干部,邵德盛等的任命排在之一个,按照惯例,说明其所在单位较为重要或者级别较高(后面还任命了不少正处级干部),故煤炭科学研究院副院院长应为正处级,院长为副厅级。
由此可以基本推断,安徽煤炭科学研究院的行政级别为副厅级
抚顺煤科院有编制的呢。煤科院成立于1957年,隶属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是原煤炭工业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是煤炭行业唯一的综合性科学研究机构和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基地,是国家综合性勘察设计单位,属于事业编单位。
唐山煤研所是唐山人的简称,官方全程是“中国煤炭科学研究院唐山分院”,所以有的人也叫作唐山煤研院。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榜单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约束性目标,根据《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中文名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指导
科学发展观
基本国策
节约资源
目标
“十一五”GDP能耗降低20%左右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实施内容保障措施TA说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围绕实现“十一五”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大力调整和优化结构,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大 *** 资金的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能源资源的自觉性,尽快形成稳定可靠的节能能力,为实现国家节能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施原则
(一)坚持企业为主实施与 *** 引导推动相结合。
(二)坚持节能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三)坚持发挥市场机 *** 用与 *** 宏观调控相结合。
(四)坚持依法强化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
(五)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带动与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相结合。
(六)坚持整体推进与分年度有效实施相结合。
工程目标
通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可实现节能2.4亿吨标准煤(未含替代石油),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
实施内容
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
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更新改造低效工业锅炉,建设区域锅炉专用煤集中配送加工中心;淘汰落后工业窑炉,对现有工业窑炉进行综合节能改造。
一、现状和问题
工业锅炉
目前,全国在用工业锅炉保有量50多万台,约180万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约48万台,占工业锅炉总容量的85%左右,平均容量约3.4蒸吨/小时,其中20蒸吨/小时以下超过80%。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中约有燃煤工业锅炉24万台,90万蒸吨/小时,均占全国的1/2。工业锅炉主要用于工厂动力、建筑采暖等领域,每年耗原煤约4亿吨。
我国燃煤工业锅炉效率低,污染重,节能潜力巨大。锅炉设计效率为72%-80%,平均运行效率约60%-65%,平均运行效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5-20个百分点;每年排放烟尘约200万吨,二氧化硫约600万吨,是仅次于火电厂的第二大煤烟型污染源。
燃煤工业锅炉存在主要问题是:单台锅炉容量小,设备陈旧老化;锅炉平均负荷不到65%,“大马拉小车”;锅炉自动控制水平低,燃烧设备和辅机质量低;使用煤种与设计煤种不匹配、质量不稳定;缺乏熟练的专业操作人员;污染控制设施简陋,多数未安装或未运行脱硫装置,污染排放严重;节能监督和管理缺位等。
工业窑炉
工业窑炉每年消耗原煤约3亿多吨,主要集中在建材和冶金行业。水泥、墙体材料窑炉每年消耗煤炭约2.24亿吨,其中水泥窑约7800座,年耗煤1.6亿吨,平均能效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以上;墙体材料窑炉约10万座,年耗煤6400万吨,平均能效比国外先进水平低30%以上。钢铁工业窑炉每年消耗煤炭约6600万吨,其中球团工序回转窑生产线20多条,平均能效比国外先进水平低50%以上;石灰热工窑炉约350座,平均能效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耐火材料热工窑炉约1900余座,平均能效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20%。
工业窑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技术水平低,装备陈旧落后、规模小;能耗高,大部分缺乏污染控制设施,污染严重;运行管理水平低,管理粗放;缺乏能效标准和节能政策。
二、主要内容
工业锅炉
1、更新、替代低效锅炉:采用新型高效锅炉房系统更新、替代低效锅炉,提高锅炉热效率。
2、改造现有锅炉房系统:针对现有锅炉房主辅机不匹配、自动化程度和系统效率低等问题,集成现有先进技术,改造现有锅炉房系统,提高锅炉房整体运行效率。
3、建设区域煤炭集中配送加工中心:针对目前锅炉用煤普遍质量低、煤质不稳定、与锅炉不匹配、运行效率低的问题,主要侧重于北方地区,建设区域锅炉专用煤集中配送加工中心。
4、示范应用洁净煤、优质生物型煤替代原煤作为锅炉用煤,提高效率,减少污染。
工业窑炉
1、淘汰改造立窑、湿法窑及干法中空窑等落后水泥窑炉。
2、采用低压旋风预热分解系统、保温耐用新型炉衬材料、高效燃烧器、高效熟料冷却机、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检测系统等技术对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综合节能改造。
3、采用节能型隧道窑、内燃烧砖节能、余热利用节能型干燥、稀码快烧、窑体改造等技术对落后的墙体材料窑炉进行改造。
4、改造钢铁企业球团回转窑、石灰窑、耐火材料窑等。
三、配套措施
1、制定《锅炉节能技术监察规程》、《工业锅炉节能监测管理办法》,制定有关工业锅炉的能效标准及用煤质量标准,修订《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和《工业锅炉经济运行导则》等法规和标准。
2、根据相关的节能法规和标准,限制落后锅炉的生产,淘汰在用落后锅炉,依法关停规模小于20万吨/年的水泥生产企业,加强与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工作配合。
3、鼓励开发和应用工业锅炉、窑炉节能降耗新技术、新设备。
4、建立锅炉信息平台,发布工业锅炉、窑炉节能信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
5、加强锅炉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
四、组织实施
1、组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科技厅(科委)、“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多部门协调小组。
2、实施主体: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的企业或单位。
3、参与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钢铁工业协会、建材工业协会、城镇供热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区域热电联产工程
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建设采暖供热为主热电联产和工业热电联产,分布式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供,以及低热值燃料和秸秆等综合利用示范热电厂。
(一)现状和问题
到2004年底,全国已建成6000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约2300台,装机容量4800万千瓦,占火电装机容量的15.6%,年供热16.6亿吉焦。热电联产与热、电分产相比,热效率提高30%,集中供热比分散小锅炉供热效率高50%。
我国热电联产总规模小,发展不均衡。北方采暖城市中集中供热普及率不到30%,其中热电联产仅占20%。在北方采暖城市、南方工业园区及一些工业企业,低效、污染重的小锅炉大量存在,大多数小锅炉应由热电联产机组替代。
(二)主要内容
1、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的方式替代城市燃煤供热小锅炉,提高热电联产在供热中的比例,扩大集中供热范围。燃煤热电厂发展2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供热机组,城市附近的30万千瓦以下纯凝汽发电机组改为供热机组,鼓励建设热电冷联供机组,北方小城市建设背压式供热机组热电厂。
2、加强工业开发区热电厂的管理,工业生产用热尽量采用热电联产方式,以背压供热机组为主。
3、建设分布式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供。
4、因地制宜建设低热值燃料和秸秆等综合利用热电厂。
(三)配套措施
1、加快城市供热体制改革。
2、适度超前建设城市集中供热管网,为热电联产创造条件。热网不落实的热电联产项目,不予核准。
3、结合城市规划改造和工业园区建设,将现有供热机组改建为热电联产机组。
4、修改完善《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研究热力和电力价格管理办法和税收政策,研究制定严格的以单位热力煤耗作为主要指标的热电联产技术经济考核指标,建立热电联产认证制度,对于达不到热电联产有关技术经济指标要求的项目要给予处罚。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行监督管理,防止以热电联产名义建设火电项目,引导热电联产规范有序发展。
5、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做好工业热电联产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各省(区、市)热电联产规划和法规。
6、研究并完善有关天然气分布式热电联产的标准和政策。
(四)组织实施
1、组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央和地方发电企业。
2、实施主体:实施热电联产建设与改造的企业或单位、中央和地方发电企业。
3、参与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在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改造和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压差发电、副产可燃气体和低热值气体回收利用等余热余压余能利用装置和设备。
(一)现状和问题
我国钢铁、有色、煤炭、建材、化工、纺织等行业的余热余压以及其他余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如钢铁企业的焦炉气、高炉气、转炉气,煤矿的煤层气,焦化企业的焦炉气等可燃副产气,大量放空,造成能源的严重浪费,同时也污染了环境。
我国钢铁行业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约110余座,有30座以上尚未配套炉顶压(TRT)发电设备;有大型转炉的企业19家,中型转炉的企业42家,只有7家使用转炉负能炼钢技术。我国焦化炉干熄焦比例较低,干熄焦产量仅占机焦总产量17.4%。低热值煤气燃气轮机可充分利用副产煤气,但一次性投资较大。我国现有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225条,只有少数配装了余热发电装置。
(二)主要内容
冶金行业
钢铁:推广干法熄焦技术、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技术、纯烧高炉煤气锅炉技术、低热值煤气燃气轮机技术、转炉负能炼钢技术、蓄热式轧钢加热炉技术。建设高炉炉顶压差发电装置、纯烧高炉煤气锅炉发电装置、低热值高炉煤气发电-燃汽轮机装置、干法熄焦装置等。
有色:推广烟气废热锅炉及发电装置,窑炉烟气辐射预热器和废气热交换器,回收其他装置余热用于锅炉及发电,对有色企业实行节能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煤炭行业
推广瓦斯抽采技术和瓦斯利用技术,逐步建立煤层气和煤矿瓦斯开发利用产业体系。到2010年,全国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达1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抽采煤层气50亿立方米,利用率100%;井下抽采瓦斯5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
建材行业
水泥: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建设水泥余热发电装置。推广综合低能耗熟料烧成技术与装备,对回转窑、磨机、烘干机进行节能改造,利用工业和生活废弃物作燃料。
玻璃:推广余热发电装置,吸附式制冷系统,低温余热发电-制冷设备;推广全保温富氧、全氧燃烧浮法玻璃熔窑,降低烟道散热损失;引进先进节能设备及材料,淘汰落后的高能耗设备。
化工行业
推广焦炉气化工、发电、民用燃气,独立焦化厂焦化炉干熄焦,节能型烧碱生产技术,纯碱余热利用,密闭式电石炉, *** 余热发电等技术,对有条件的化工企业和焦化企业进行节能改造。
其他行业
纺织、轻工等其他行业推广供热锅炉压差发电等余热、余压、余能的回收利用,鼓励集中建设公用工程以实现能量梯级利用。
(三)配套措施
1、研究制定鼓励利用余热余压发电、供热和制冷的优惠政策及电网准入标准和规定。在修订《节能法》时,作为重点内容予以考虑。
2.制订新建钢铁、有色企业节能准入标准,制定《水泥厂余热发电、余热供热工程建设标准》和《水泥厂节能设计规范》,强制关闭污染严重的开放式小焦炉,禁止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纺织设备。
3、制定并实施钢铁行业及钢、焦炭、铁合金、碳素电极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标准,有色工业及铝、铜、锌、镁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标准,建材工业及水泥、玻璃、陶瓷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标准,重点化工产品合成氨、烧碱、纯碱、电石、黄磷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标准。
(四)组织实施
1、组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标准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2、实施主体: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建设与改造的企业或单位。
3、参与单位: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有色冶金工业协会、中国建材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化学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电力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节能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化工节能协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
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在电力、石油石化、建材、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改造;发展煤炭液化石油产品、醇醚燃料代油以及生物质柴油。
(一)现状和问题 2004年我国石油消费量3.17亿吨,国内生产量1.76亿吨,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