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的专利,没有在中国申请的,现在也要求不了优先权了,所以在国内不可能再得到授权,没有专利权就可以随便用;2005在国内申请的类似专利,如果授权了,可能会妨碍你,你有可能侵权,当然,也可以无效它的,那样就OK了,如果无效不了,就想办法规避吧。
不一定,但是如果该国和我国共同加入了某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那就是侵权。
这意味着,如果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在中国境内获得授权,其保护范围仅限于在中国境内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当专利持有者将该专利产品在国外销售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中国境内制造该产品是否合法。
只能在中国有效,你可以垄断国内该产品的市场。但是你的专利公开之后,国外无法再次针对你的产品进行专利申请。国外的所有人都可以制造销售,你也可以去销售,只是竞争激烈些。
根据法律规定,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的属于侵权行为。
1、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若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在功能和用途上一致,则可认定二者为相同或类似商品,需进一步对比外观设计。反之,若功能和用途不同,则可认定二者既非相同商品,也非类似商品,至此侵权判定过程结束,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对比外观设计专利与侵权产品时,应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从整体和要部两个方面进行判断。
3、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需满足三个关键条件。首先,该外观设计需已合法获得专利授权,并且当前仍处于有效期内。其次,侵权行为必须是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的,包括但不限于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最后,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必须与专利授权的设计高度相似,且应用在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上。
4、(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3)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